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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俄罗斯将纳入适用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国家名单

27.10.2016 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决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将白俄罗斯纳入适用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和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国家名单。目前,北京,广州,成都,重庆,沈阳,大连,桂林,西安,昆明,天津,青岛,厦门,武汉,哈尔滨,长沙15个城市航空口岸实施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上海,杭州,南京3个城市航空口岸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白俄罗斯公民凭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限定时间内确定日期及座位的联程机票,过境上述口岸前往第三国,可免办签证在口岸所在地行政区域内停留不超过72小时(或144小时)。

享受72小时和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外国人在华停留不应超出前往准许停留时间及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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