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团体旅游签证的协定>的议定书》生效执行

12.08.2016 г.

1993年1月1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团体旅游签证的协定》的议定书自2016年8月5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议定书,缔约一方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成员可以通过5人以上的团队旅游方式免签证经缔约另一方对双方和国际旅客开放的口岸前往另一方国家。旅游团成员必须持有效旅行证件,旅游团负责人必须持有缔约另一方旅行社提供的邀请函和旅游团名单。在接受国出入境和居留期间,旅游团成员必须整团活动。

请注意, 议定书生效后30天内,缔约双方通过外交途径互换旅行社名单。

打印版

Belarusian Diplomatic Missions

All Missions Belarus' Foreign Ministry
Go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