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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白罗斯工业园区项目介绍

 

中白工业园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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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中白工业园区是具有特殊法律制度的区域类型,为商业活动提供便利保障,占地面积约为80平方公里。
园区坐落于距离白罗斯共和国首都明斯克市25公里的绝佳自然环境中,毗邻国际机场、铁路、柏林-莫斯科的公路干线。
园区内规划有生产和居住区、办公和商贸娱乐综合体、金融和科研中心。
一个具有竞争力、高科技的出口导向型现代化国际生态城应运而生。
该项目在中白国际合作的框架下推进,签署了一系列的政府间文件。
任何一家具有独立资本来源的公司均可以成为工业园区的入驻者。
鉴于国际市场上对于投资人的激烈竞争,国家为工业园区的入驻者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并以国家立法、专项国际协定和义务来保障,
为其提供前所未有的优惠和特惠条件,形成了独立的国家管理机构,以实现《一站式》的综合行政服务原则。
此外,管理公司保证工业园区将提供完备的工程和交通基础设施,白罗斯、俄罗斯、 哈萨克斯坦关税同盟达1.7亿人的免税市场,以及邻近的欧洲市场,便利的地理位置,优越的时间和交通成本,白罗斯规范专业的人力资源。


园区管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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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协调委员会
政府间协调委员会保证在园区的工作中予以协调支持,并解决要求两国政府参与的问题。
中白经贸合作政府间委员会的中方和白方主席领导该委员会(链接网站有3种语言)。

园区管委会
白罗斯共和国政府于2012年8月16日建立了工业园区管委会,管委会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并保证为入园者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服务。
管委会独立迅速地处理园区招商和入园者注册问题,以及其他手续问题,并总体上解决园区当前管理问题。园区管委会保证提供全部许可文件。

合资封闭式《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公司》
合资封闭式《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27日。公司注册资本金构成方式如下: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三语网站)所持股比为60%,明斯克州执行委员会(仅为双语,汉语网站可链接至英语网站)所持股比为30%,地平线股份集团公司(仅为双语)所持股比为10%。

园区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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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和土地使用
入驻园区后,投资人可获得已接入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选定地块。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其接入到投资商具体项目由管理公司(插入公司信息超链接)负责。
为借鉴国外园区先进经验,在符合项目安全运营标准,主结构可靠性,防火防爆的前提下,园区内可考虑按照国外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投资者对园区地块享有99年的使用(租赁)权或获取所有权。地块的租赁及销售由管理公司进行。

地理位置
中白工业园区位于明斯克州斯莫列维奇区,距白罗斯共和国首都明斯克市25公里,总占地面积约80平方公里。该用地有良好的区位优势,临近明斯克国际机场、铁路、柏林至莫斯科的洲际公路,且距离波罗的海港口克莱佩达约500公里。
中白工业园区使白罗斯可以成为独联体国家、俄罗斯与欧洲的交通枢纽,同时还提供了产品免征关税销往1.7亿人口的关税同盟和统一经济体(俄罗斯、白罗斯、哈萨克斯坦)市场的机会。
靠近明斯克市(首都人口为190万,大学生-45万)及首都卫星城斯莫列维奇(人口为15万,距园区15公里),保证了园区的专业人才来源。
森林,水库,富含诸多品种动物和禽类的自然保护区,高标准地下水打造了一个完美的园区生态综合体。

税收和关税优惠
中白工业园区将会为投资者提供:《10+10》的税收优惠模式:入园企业自注册之日起十年免收各项公司税收,十年期满后下一个十年内税收减半;
根据《10+10》的模式,免除入园企业:
-销售在中白工业园区内自主生产商品(工程、服务)所得利润的所得税;
-中白工业园区内楼房和建筑物的不动产税;
-中白工业园区范围内私有土地的土地税;
免除入园企业运入白罗斯境内用于园区内投资项目的商品关税和增值税;
设备(配套部件及备件),以及非关税同盟内生产的原材料(在关税同盟国生产数量不足或者其产品不符合投资项目技术特性的情况下)运入时享受优惠;
自由关税区的关税制度免除未来在关税同盟边界外进行加工和出口商品(原材料)运入时的海关费用(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园区内企业的员工可享受的优惠:园区内员工个人所得税固定为9%,比全国通用税值少25%。
免除中白工业园区入驻者及其员工缴纳收入强制保险。入园企业员工收入单次额度超过白罗斯共和国月平均工资的需要缴纳强制保险的部分,可免除其缴纳强制保险。
吸引外国劳动力方面的特殊政策;
免除因颁发、延期外国劳动力吸引许可、在白罗斯境内从事劳动活动的特殊许可,及在白罗斯境内临时居住许可时产生的税收;
购买用于设计、建设和装备中白工业园区内楼房和建筑物时商品(劳动和财产权)时,全额扣除增值税;
自产生总收益5年内免除入园企业分给创建者红利的利润税;
园区入驻者加算给不通过在白罗斯的常设代表处运营的外国组织的收入税,包括(专有技术)信息奖励,许可证、特许证、实用模型、过程等形式的使用费的税率为5%(比全国通用税率少3倍);
入园企业无需缴纳白罗斯共和国制定的新税费种类。
上述优惠政策由白罗斯共和国专用总统令规定。

“一站式”服务

就入园企业所有问题,园区内建立了“一站式”的全方位综合服务体系。投资商和入园企业可在园区管委会办理行政手续。
管委会独立有效处理园区入园企业登记、园区建设工程部署、勘察设计和建筑许可及其他园区现有管理问题。
如出现涉及国家管理部门权限的其他问题,入园企业无需与该部门直接沟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决该问题。

单独的管辖权及保障
工业园区良好稳定的投资环境建立在国际层面,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白罗斯共和国政府间的专项协议为此提供了保证。协议经白罗斯共和国(白罗斯共和国2012年1月7日第348-З号法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于2012年1月31日生效。
白罗斯总统在国家立法高度颁布了专项法令:确定了工业园区的边界, 巩固了工业园区作为实行经济特区制度的白罗斯共和国独立领土单位的地位,细化了园区管理结构,包括:园区最高管理机构 ¬— ¬政府间协调委员会,执行机构 — 管委会,管理公司,具体说明了园区内的优惠和特权,规定了投资人的额外保障。
除白罗斯通用法律和双边协议规定的保障外,投资人享有可将白罗斯境内所获利润自由汇出的额外保障,且白罗斯国内制定新的税费时,该特惠制度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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