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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免签入境白罗斯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持有者。

自2018年8月10日起,通过国际检查站时,对于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建立了出入境以及自入境日起30天内(当年不超过90天)暂时逗留白罗斯共和国的免签程序(根据白罗斯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普通护照持有人免签制度的协议)。

免签制度适用于个人自由行,商务访问及游客旅行。

对于逗留超过30天或到访者计划居住、学习、务工、采访或从事预先获得许可的其他活动的,需要办理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护照持有者。

自2017年5月24日起,通过国际检查站时,对持有有效的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建立了出入境、过境以及自入境日起30天内暂时逗留白罗斯共和国的免签程序(根据白罗斯共和国总统2017年5月18日第173号法令《关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免签程序的规定》)。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者。

自2016年11月27日起,通过国际检查站时,持有有效的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持有人出入境和过境白罗斯共和国领土时无需签证,但其在白罗斯共和国境内的不间断停留时间自入境日起不超过30天(根据白罗斯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相互废除签证的协定)。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者。

自2019年04月10日起,通过国际检查站时,持有有效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持有人出入境和过境白罗斯共和国领土时无需签证,但其在白罗斯共和国境内的每次停留时间自入境日起不超过30天(根据白罗斯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相互废除签证条件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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