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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白罗斯共和国境内的通知

依照白罗斯法律法规,边防局机关工作人员可要求进入本国境内的外国人提供支付能力证明,资金证明必须要不少于525美元/月。如果停留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资金证明必须要不少于6美元/天

资金证明主要包括:

  • 白罗斯卢布、美元、欧元等现金*;
  • 旅行支票、证券等拨付资金文件;
  • 酒店预订单和付款单;
  • 邀请方签字的同意承担申请者入境,停留期间费用和出国费用的担保函;
  • 交通工具或者出国机票.

只有旅客提供10天前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国际银行卡才能为支付能力的证明。

* 为避免兑换货币的问题,恳请不推荐以罕见的货币为支付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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