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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环境

整体税收系统
《白罗斯共和国税收法》由基本部分与特殊部分组成,是确定该国税收体系结构的主要文件。白罗斯共和国采用的税费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  增值税(欧洲模式),标准税率的20%

-   消费税(固定(指定)税率)

-    海关税费(白罗斯、俄罗斯与哈萨克斯坦等海关联盟内部一致)

-    个人所得税(12%的统一税率)

-   公司税,即公司所得税与营业收益(18%的标准费率)

-    社会保险分摊

-    财产税:

土地税;
财产税

-   生态补偿

-   政府税项与许可证费用
 
税收
《白罗斯税法》由主要部分和特别部分组成,并构成了定义该国税收体系结构的主要文件。
主要部分阐述了纳税义务、纳税人以及纳税对象的概念,包含了有关税务会计和控制的规定,并阐述了税务部门有关申诉裁决的过程。白罗斯于2004年1月1日通过了《税法》。
2010年1月1日生效的《税法》特别部分阐述了具体的税种,并对纳税人、纳税对象、税率、计税程序以及各税种的支付做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白罗斯共和国税法》规定,应缴税款可分为国税和地税。
 

 

 

基本国税项目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按照白罗斯境内和境内所取得总收入的12%征收(针对白罗斯居民),或按照从白罗斯取得的总收入的12%征收(针对非白罗斯居民)。
某些收入(社会补贴、个人财产销售收入、家庭自留地所种农产品的销售收入等等)均免征本所得税。
如果有足够的理由,则纳税人有权申请标准、社会有其它免税政策
个体经营者和私人公证人按15%的税率征
利润税

2012年起,白罗斯国内企业以及通过常驻机构、合伙企业和经济群体等在白罗斯境内开展经营的外国法人实体按18%的税率征收利润税。

应纳税利润等于总收入减去支出金额。
下项项目可享受优惠税率:

- 激光设备生产商:10%

-- 销售自制高科技产品的利润:10%

- 科技园区、入驻企业(与创新活动相关)以及技术转让中心:10%

2012年起,白罗斯企业可以申请税款亏损结转以及从本期税收基数中减去上一个财务期内发生的亏损。但是,这种亏损不得包含白罗斯境外常驻机构的亏损,以及白罗斯公司在免税期内享受税收减免过程中发生的亏损。  

企业可以在发生亏损的财务期的后10年内按照亏损发生的顺序进行税款亏损结转。

税款亏损结转适用于2011年及其后续年份发生的亏损。

利润税应每年申报一次;每季度应预付税款。
没有通过常驻机构在白罗斯开展经营的外国企业的所得税
对于那些没有通过常驻机构在白罗斯开展经营的外国公司,其从白罗斯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下列税率征税:

国际运输:6%

债务的利益收入:10%

股息及其它类似权利:12%

版税及其它收入:15%(包括各种不动产交易在内的有限项目);

股息、利息、版税和许可费(如果收入来源于一家入驻高科技园区的企业):5%
增值税
商品(工作、服务)、白罗斯土地产权交易以及进口到白罗斯的商品将按照下列税率征税:

一般税率:20%

白罗斯所产农产品的销售、食品以及儿童商品的进口:10%

出口商品:0%

如果白罗斯是服务/劳务/产权的供应地,则此类劳务、服务和产权将被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应每月或每季度(由纳税人自行选择)申报和缴纳。

根据其与白罗斯所签署的投资协议在白罗斯境内开展投资项目的投资人可以全额免征因采购或进口投资项目所需的商品/劳务/服务/产权而产生的增值税,无论增值税是否已含在商品/劳动/服务/产权的成本之中。

证明商品出口的文件应在申报单填写完后的180天内提交(需经海关部门证明)。
营业税
应税商品包括:

- 酒类以及包含酒精的产品;

- 烟草;

- 汽油、柴油、生物柴油、船用燃料,以及当作车用燃料使用的燃气;

- 柴油机及/或发动机使用的机油;

- 中巴和汽车;

白罗斯对应税商品执行固定税率。无论是白罗斯境内生产的商品还是进口商品均适用相同的税率。用于销售的含酒精产品和烟草均带有营业税标记。
营业税应每月申报和缴纳。
不动产税
本税适用于以下建筑物和物业

- 由白罗斯公司有或管理的;

- 由个人所有或位于白罗斯境内的;

未完工的住房项目、由预算资助的未完工规模以上项目均不属于不动产税的征收对象。
建筑物和物业贬值的评估标准
每年税率等于:

企业:1%

个人、个体经营者以及合作社:0.1%
拥有未完工规模以上项目的公司:2%

企业/组织应每年申报一次不动产税,并应每季度支付税款。个人应每年缴纳一次不动产税,但不需要进行申报,因为税务部门会自行计算他们的应纳税款并向他们发出税评估通知单。

土地税
征税对象是由公司所有、临时/永久使用的地块,以及由个人所有、通过继承权终生使用或临时占用的地块。
具体税率取决于对地块的地籍估价结果。除非税收法规另有规定,否则计税基数应等于地块的地籍价值。

企业/组织应每年申报一次土地税,并应每季度支付税款。个人应每年缴纳一次不动产税,但不需要进行申报,因为税务部门会自行计算他们的应纳税款并向他们发出税款评估通知单。

生态税
税率取决于污染类型:

- 污染物排放到大气;

- 污水或其它污染物排放到环境中;

- 生产污水储存和处理;

- 将消耗臭氧型产品引进白罗斯;

生态税应每季度申报一次,同时税款应每季度缴纳一次。如果属于将臭氧消耗型产品引进白罗斯,则企业应提前支付生态税。
地方税
地方税(养狗税、供应商税和度假村税)均由地方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的范围来确定:

- 养狗税:17,500-525,000白罗斯卢布(自201241日起改为50,000-150,000白罗斯卢布),取决于狗的体高;

- 供应商税:不超过所供应产品价值的5%

- 度假村税:不超过度假村凭证成本的3%

具体征税方式

1)简化税收制度

增值税纳税人总收益的5%(员工人数不超过100并且每年总收益不超过90亿白罗斯卢布≈110万美元);

非增值税纳税人总收益的7%(员工人数不超过15人并且每年总收益不超过34亿白罗斯卢布≈41.5万美元);

通过商品/劳务/服务/知识产权出口所取得总收益的2%(到20131231日前);

以总收入作为计税基数的组织和个体经营者:15%

2针对农业生产者的单一税:总收益的1%

3)针对个体经营者和其它个人的单一税:税率各不相同;

4)赌博税:税率各不相同(每单位欧元金额);

5)彩票所得税:彩票收益减去奖池后的8%

6)电子互动游戏的所得税:收益减去奖池后的8%

7)工艺活动收费:每历年一个基本数额(3.5万白罗斯卢布;从201241日起:10万白罗斯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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